0532-80921197

首頁 > 招募信息 > Daratumumab治療初療多發(fā)性骨髓瘤的亞太Ⅲ期研究

Daratumumab治療初療多發(fā)性骨髓瘤的亞太Ⅲ期研究

在初治多發(fā)性骨髓瘤受試者中比較萬珂-美法侖-潑尼松(VMP)和Daratumumab聯(lián)合VMP(D-VMP)的多中心、隨機、對照、開放性III期研究

患者權(quán)益

成功參與本研究后,參與患者可以獲得以下權(quán)益
免費
研究藥物
免費
研究相關(guān)檢查
免費
專家定期檢測

基本信息

性別
男女不限
年齡
18以上
適應癥
初診多發(fā)性骨髓瘤

藥物名稱 daratumumab

研究目的 確定VMP和daratumumab聯(lián)用與VMP單用相比能否提高非常好的部分緩解(VGPR)或更好的緩解率。

入選標準

1.年齡≥18歲(或開展研究的國家的知情同意最低法定年齡)

2.記錄患有符合血鈣升高、腎功能不全、貧血和骨異常診斷標準的多發(fā)性骨髓瘤,骨髓中單克隆漿細胞≥10%或活檢證實存在漿細胞瘤,根據(jù)中心實驗室的評估有可測量疾病,定義為以下任何一種情況:血清M-蛋白≥1g/dL(≥10 g/L),如果為IgA、IgD、IgE或IgM多發(fā)性骨髓瘤受試者,則≥0.5 g/dL(≥5 g/L);或尿M-蛋白水平≥200 mg/24小時;如果受試者的血清和尿液樣本均無可測量的M蛋白,血清免疫球蛋白游離輕鏈(FLC) ≥10 mg/dL且血清免疫球蛋白κ/λ FLC比值異常。

3.新診斷的且因下列原因認為不適合接受高劑量化療聯(lián)合干細胞移植(SCT)的患者:年齡≥65歲,或者<65歲受試者:有嚴重合并癥,其很可能在高劑量化療和干細胞移植的耐受性方面產(chǎn)生負面效應。在隨機前需要申辦方審查合并癥并批準。

4.ECOG體能狀態(tài)評分為0、1或2。

5.治療前臨床實驗室檢查值符合以下標準:血紅蛋白≥7.5 g/dL (≥ 5 mmol/L;之前允許進行紅細胞輸血或使用重組人促紅細胞生成素;篩選期實驗室檢查前14天內(nèi),不允許輸血);中性粒細胞絕對計數(shù)≥1.0 x 109/L(允許使用粒細胞集落刺激因子);在漿細胞占骨髓有核細胞比例<50%的受試者中,血小板計數(shù) ≥70x109/L;其余受試者血小板計數(shù)≥50x109/L(不允許輸注以達到最小血小板計數(shù));天門冬氨酸氨基轉(zhuǎn)移酶≤2.5×正常值上限(ULN);丙氨酸氨基轉(zhuǎn)移酶≤2.5xULN;總膽紅素≤1.5xULN,先天性膽紅素血癥受試者除外,例如Gilbert綜合征(直接膽紅素≤1.5×ULN);估算肌酐清除率≥40 mL/min(Cockcroft-Gault 公式或EGFR腎病膳食改良[MDRD]或CKD-EPI);校正血清鈣≤14 mg/dL(≤ 3.5 mmol/L);或游離離子鈣≤6.5 mg/dL(≤1.6 mmol/L)。

6.必須簽署知情同意書(ICF),表明其理解本研究目的和所需程序且愿意參加研究。

7.有生育能力的女性必須保證持續(xù)戒絕異性性交或者同時采用兩種可靠的避孕方法。包括一種高效避孕方法(輸卵管結(jié)扎術(shù)、宮內(nèi)節(jié)育器、激素[口服避孕藥、針劑、激素貼片、陰道環(huán)或植入物]或伴侶輸精管切除術(shù))和一種補充的有效避孕方法(男性用乳膠或合成避孕套、隔膜或?qū)m頸帽)。必須從給藥前4周開始避孕。即便病史包括不孕癥,仍應采取可靠的避孕措施,除非不孕的原因是已行子宮切除術(shù)。有生育能力的女性在隨機化前14天內(nèi)進行篩選時其血清或尿妊娠試驗結(jié)果必須呈陰性。


查看更多

排除標準

1.原發(fā)性淀粉樣變性、意義不確定的單克隆丙種球蛋白病或冒煙型多發(fā)性骨髓瘤。單克隆丙種球蛋白病定義為出現(xiàn):血清M-蛋白<3g/dL;無溶骨性病變,貧血、血鈣過高以及M-蛋白相關(guān)性腎功能不全;以及(經(jīng)確定)骨髓漿細胞比為10%或更低。冒煙型多發(fā)性骨髓瘤定義為無癥狀的多發(fā)性骨髓瘤,不存在相關(guān)器官或組織損害或終末器官損傷。

2.診斷為Waldenstrom病或出現(xiàn)IgM M-蛋白但無克隆性漿細胞浸潤的溶骨性病變。

3.先前或目前已接受多發(fā)性骨髓瘤系統(tǒng)治療或SCT治療,治療前緊急使用短期(地塞米松等量劑量40 mg/天,最長4天)皮質(zhì)類固醇治療除外。

4.受試者患有2級或以上周圍神經(jīng)病變或者神經(jīng)性疼痛(根據(jù)美國國家癌癥研究所常見不良事件評價標準[NCI-CTCAE]最新版定義)。

5.在隨機化前3年內(nèi)有除多發(fā)性骨髓瘤外的其他惡性腫瘤史(皮膚鱗狀細胞癌和皮膚基底細胞癌、宮頸或乳腺原位癌或研究者和申辦方醫(yī)學監(jiān)查員一致認為已治愈且3年內(nèi)復發(fā)風險極低的惡性腫瘤除外)。

6.隨機化前14天內(nèi)進行過放療。

7.隨機化前28日內(nèi)進行過血漿分離。

8.有多發(fā)性骨髓瘤累及腦膜的臨床體征。

9.A.已知患有慢性阻塞性肺疾?。–OPD)且1秒用力呼氣量(FEV1)<50%(正常值)。注意,懷疑患有COPD的受試者必須進行FEV1檢測,若FEV1<50%(正常值)必須排除。b. 已知過去2年內(nèi)患有中度或重度持續(xù)性哮喘(見附錄 11)的受試者,或目前患有不可控哮喘(任何分類)。(注意,允許目前患有可控間歇哮喘或可控輕度持續(xù)性哮喘的受試者參與研究)。a.活動性乙型或丙型肝炎感染。篩選時需要進行肝炎血清學檢測。如果乙型肝炎表面抗原(HBsAg)為陽性,則應排除患者。如果受試者的乙型肝炎核心抗體呈陽性,在隨機化前需確認DNA聚合酶鏈式反應(PCR)的結(jié)果呈陰性才能隨機。如果丙型肝炎抗體呈陽性,則需進行RNA PCR檢測,并確認其在隨機化前的結(jié)果呈陰性才能隨機。b.已知人類免疫缺陷病毒(HIV)血清反應陽性。

10.患有可能干擾研究程序或結(jié)果的任何并發(fā)醫(yī)療狀況或精神狀況或疾?。ɡ纾顒有匀砀腥?、未控制的糖尿病、急性彌漫浸潤性肺疾?。?,或按照研究者的意見對于參與本研究可能會引起危險的受試者。

11.有臨床意義的心臟疾病,包括:隨機化前患有心肌梗死,或與心臟功能相關(guān)或可影響心臟功能的不穩(wěn)定或不可控制的疾病(例如, 不穩(wěn)定型心絞痛、充血性心力衰竭、紐約心功能分級第III-IV級)。不受控制的心律失常或有臨床意義的ECG異常。篩選時12導聯(lián)ECG顯示基線校正后的QT期間(QTc)>470 msec。

12.患有已知的過敏、過敏癥,或?qū)ε?、甘露醇、皮質(zhì)類固醇、單克隆抗體或人類蛋白或它們的輔料不耐受 或已知對哺乳動物衍生品過敏的受試者。.

13.漿細胞性白血?。ǜ鶕?jù)世界衛(wèi)生組織的標準:外周血中有≥20%的細胞,且絕對漿細胞計數(shù)≥2×109/L)或POEMS綜合征(多發(fā)性神經(jīng)病、器官巨大癥、內(nèi)分泌病、單克隆蛋白和皮膚病變)

14.存在已知或懷疑不能夠遵守研究方案的情況(例如,酗酒、藥物依賴或心理障礙)。研究者認為患者參與本研究并非最佳選擇(例如損害健康),或者患者存在影響、限制或混淆研究方案評估的病癥。按章節(jié)8.3正在服用任何禁用藥的受試者。

15.隨機化前4周內(nèi),曾經(jīng)接受過研究藥物(包括研究性疫苗)治療或曾使用侵入性的研究性醫(yī)療器械,或現(xiàn)正在入組某項干預性調(diào)查研究。

16.本研究入組期間或治療方案中任一藥物末次給藥后的3個月內(nèi)已懷孕、或處于哺乳期或計劃懷孕的女性受試者

17.本研究入組期間或治療方案中任一藥物末次給藥后的3個月內(nèi)有生育計劃的男性受試者

18.受試者在隨機化開始前2周內(nèi)有重大手術(shù)(例如,需要全身麻醉),或尚未從手術(shù)中完全康復,或手術(shù)計劃安排在參加研究期間,或處于末次研究治療后2周內(nèi)。后凸成形術(shù)或椎體成形術(shù)不認定為大手術(shù)。注:計劃有在局部麻醉下實施手術(shù)操作的受試者可以參加研究

19.在首次研究藥物給藥前4周內(nèi)接受過減毒活疫苗。

20.存在可能顯著改變口服藥物吸收的胃腸道疾病。


查看更多

招募地區(qū)

天津市 天津市
北京市 北京市
上海市 上海市
江蘇省 蘇州市
江蘇省 南京市
浙江省 杭州市
浙江省 溫州市
廣東省 廣州市
四川省 成都市
湖北省 武漢市
重慶市 重慶市
福建省 福州市
陜西省 西安市
吉林省 長春市
河南省 鄭州市
黑龍江省 哈爾濱市
湖南省 長沙市
我要報名

官方熱線:0532-80921197

掃一掃添加抗癌顧問
為患者匹配最合適的臨床項目

繪佳新藥公眾號二維碼
了解臨床試驗